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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醴陵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株洲市公安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結合公安工作實際,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對標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建黨100周年紀念活動安保維穩工作主線,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公安隊伍教育整頓,把法治建設貫穿到公安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全面提升執法主體能力和執法管理水平,穩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2021年全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 以學促用,推進學法用法建設
一是落實領導干部帶頭學法。依托黨委中心組學習和“第一議題”制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與黨史學習教育相結合,認真研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開創“公安夜?!?,建立“集中學習日”制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黨史教育、法律法規等納入學習計劃,推動從黨委到基層民警切實深入開展學習。二是推動隊伍執法能力提升。通過邀請法制專家授課、舉辦專題法制講座等形式,推動全警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民法典、憲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知識,共舉辦專題講座2次,專門培訓6場;開展辦案民警法制隨崗輪訓,在案件審核實踐中提升辦案能力;認真組織在職民警參加“學法考試”,全局405名民警報考率、參考率、通過率均達到100%。三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健全完善“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始終堅持執法辦案和普法宣傳相結合,在接處警等日常執法中宣講法律,通過案件辦理對群眾進行普法宣傳,切實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依法決策,規范執法管理體系
一是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推進法治責任制。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將局黨委班子成員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情況全面納入年終述職內容,并通過開展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專題培訓等,切實提高法治建設能力水平。二是建立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明確決策主體、事項范圍、法定程序、法律責任,規范決策流程。制定下發《醴陵市公安局黨委會議事制度》,對涉及全局“三重一大”等重大行政決策,嚴格按照《醴陵市公安局黨委會議事制度》要求,采取集體討論、少數服從多數作出決定。嚴格落實《醴陵市公安局執法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定》,堅持重大決策事項集體討論,由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三是建立健全集體議案制度。對全局重大、疑難、復雜案(事)件由執法管理委員會組織研究。建立完善的執法監督體系,將案件評查、民警執法、立功受獎、違法違紀等情況一并記入執法檔案,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進行錯案追究,從源頭上防止減少執法過錯問題。2021年全局共進行案件集體審議32起,確保執法質量穩步提高。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按照省兩辦《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截止目前,我局共聘請律師1名,4名民警獲批公職律師,為重大決策事項提供了法律支撐。
(三)依法行政,嚴格規范文明執法
一是強化執法監督審核。嚴格落實執法辦案“五級審批”制度,從嚴審核把好案件質量關卡。通過完善網上巡查和網下檢查,實現執法辦案全流程監督,確保執法問題能夠及時發現,得到及時整改,提高辦案質量。2021年,全局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4起,均復議維持,無行政訴訟案件,在省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中均考評合格。二是完成執法辦案場所建設。2021年,醴陵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在服務執法辦案、規范執法監管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同時,加大派出所執法辦案區改造力度,完成白兔潭派出所、泗汾派出所執法辦案區改造并通過株洲市局驗收,提前完成全省執法辦案管理場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三是建立偵檢一體化機制建設。聯合印發《醴陵市公安局 醴陵市人民檢察院檢警一體化偵審指導機制實施意見(試行)》,創新構建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案新格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于2021年11月22日正式揭牌啟用,常態化組織警檢會商,推動案件偵辦由“以案卷為中心”向“以審判為中心”轉變。
(四)創新機制,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一是推進“警務+網格”管理。創新實施“1+2+N”社區警務和“一村一輔警、一格一助警”新模式,推動社區警務與網格化工作深度融合。兩項工作開展以來,共調處各類糾紛1572余起,排查安全隱患570處,服務群眾2000余人。二是堅持發展“楓橋經驗”。開展“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堅持“五必進、六必訪”全覆蓋,進一步延伸服務觸角,把平安送到群眾身邊,切實筑牢轄區安全屏障;創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采取“警調銜接”“律師進所”等舉措,推動形成多部門協同、法理情融合的多元化解大格局;強化協調配合機制,配合黨委政府和村治保、調解主任推進村級治保會和調解會實體化運作,共同積極防控、滾動排查、調處化解一大批影響社會穩定的各類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2021年以來調解各類矛盾糾紛700余起。三是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緊緊圍繞全省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動計劃以及全市基礎工作部署,改進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制定印發《醴陵市公安局駐村民警工作考核辦法》,每月對全市社區民警的群眾走訪、信息采集、入室盜竊回訪等基礎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查漏補缺。2021年,社區(駐村)民輔警共調處各類糾紛1572起,參加交通疏導2600余人次,治安巡邏2800余人次,排查安全隱患570余處,實現警務前移。
二、2021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我局黨委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為新時期改革和加強公安工作的戰略性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深入謀劃部署,堅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各類問題,重大問題隨時研究解決,確保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局長帶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任務親自督導,自覺提升政治站位,帶領黨委班子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局全年工作內容,與法治公安建設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
三、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來,我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有案不立、壓案不查等執法頑瘴痼疾和慢作為、緩作為等行政執法問題還少量存在。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單位和民警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部分民警依法行政能力還有待提高;執法監督體系還待進一步完善等。
四、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重點
一是強化執法培訓,提升隊伍法治素養。以全省公安機關全警三年實戰大練兵為契機,立足實戰、實用、實效,進一步完善符合新時代要求、體現實戰化特點的公安教育培訓體系,切實解決工訓矛盾,做到分類規范、緊扣實戰、資源共享、全面保障。
二是完善執法監督,提升規范化建設水平。繼續推行警務公開,全面公開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和執法結果;不斷地完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體系,層層審核,層層把關,確保案件質量;健全外部監督機制,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對公安執法的監督,做到上查和下糾相結合,內檢和外督相結合。
三是深化機制改革,提升防控風險能力。以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和執法責任體系改革為著力點,推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貫徹落實,不斷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規范,推進輕微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快速辦理”。通過警檢高效合作,暢通偵訴銜接渠道,提高刑事犯罪打擊工作效率,促進案件質量的提高、辦案程序的規范和庭審效果的提升,實現警檢互利共贏。